2016年5月19日 星期四

回復群組

個人認為這跟成熟度沒有太大關係,尊重個人肖像權是正確的,這在其他一些國家是很正常的, 謝謝家寧有這樣的敏銳,我在外訓上課時,有些照片或個人資料要放在FB上面機構也會徵得學員的同意,有些單位也會在上課前填寫個資同意書,台灣這一兩年在個資上面已有慢慢意識需要尊重個人資料使用權...

先謝謝家寧的敏銳度,能先跟大家確認...
對於記錄影像或聲音下來,我想教會仲輝兄已都有留下完整紀錄及攝影,至於是否要即時收錄這樣的影像以供自己或他人觀摩學習改進,當然不是不可, 但如非當事者自行攝錄,個人認為是需尊重當事者的意願,是否要公開, 網路本就是一個還在建立規範的環境,無心者公開以至於外流的事件在網路世界是非常稀鬆平常的..所以網路才會充斥許多來源不明確資訊..,首先我謝謝家寧的紀錄還有熱心張貼分享在小號還有小提琴群組,之後是否還會再擴大我並不清楚, 我自己個人演奏的影音影像可以被記錄,也很希望可以傳送給我個人, 至於個人演奏要不要公開由我個人決定,攝錄人如有要公開張貼在群組或其他平台,能先知會並取得我個人同意才可張貼出去,以上,謝謝大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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